阜新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 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 2022-06-28 浏览量:110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相关要求,现就阜新地区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我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条件地区。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阜新地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应于7月12日至15日期间,前往受理机关指定办理地点并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四)根据需要提供的其他补正材料。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照片由司法部统一印制,不需要现场提交。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为确保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交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进行签字办理,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三、防疫要求

申请人员需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本人的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自觉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

从疫情中、高风险区来阜办理申请手续的,应自觉遵守阜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管控要求,解除隔离或者自我健康检测之后再到现场进行办理。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有发热等症状的申请人员,请通过电话与市司法局联系预约另行办理。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阜新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五、办理事宜

办理时间:7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 阜新市司法局507室(八一路与丹阳街路口北300米)。

咨询电话:0418-2915630

                                     阜新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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