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律师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关于建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营商环境监测站点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司法局 阜新市律师协会
阜新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律师服务收费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二、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律师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应当将律师服务收费项目、 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限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代理约定事项、收费金额、告知和提示机制等规定,规范风险代理收费行为。
四、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 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擅自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强化律师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把律师服务收费作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上一年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司法局每年对不少于30%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承办一定比例的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收费票据等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加大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完善违法违规收费投诉处理机制,重点查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类律师服务收费投诉,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据《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依法处理。
各县、区司法局可参照此规范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
关于建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
营商环境监测站点的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信息采集监测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站点设置
1.在市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分别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各监测点营商环境信息,上报市、县(区)司法局。
2.在市、县(区)法院周边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监测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为监测点负责人,每个监测点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向监测站报送营商环境信息。
二、工作职责
(一)监测站工作职责
1.在市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分别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各监测点营商环境信息,上报市、县(区)司法局。
2.在市、县(区)法院周边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监测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为监测点负责人,每个监测点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向监测站报送营商环境信息。
(二)监测点工作职责
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实时监督监测,确立联络员,及时向监测站反映行业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司法局、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各监测点的指导,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交流法律服务行业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信息,按照职权,做好问题线索的查处,合力整治营商环境问题。
2.各监测站要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线索的移交。各监测点负责人要加强对监测点的日常管理,及时与监测站沟通协调,做好监测工作。
3.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并有效运行,务必使该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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