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阜新召开

日期: 2023-06-20 浏览量:225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6月20日上午,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阜新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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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书记胡涛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吴言军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上观看了《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落实四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阜新实践》专题片,阜新、沈阳、大连、朝阳四市司法局先后作交流发言。

于天敏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枫桥经验”源自政法战线和治安治理,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做好当前政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于天敏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干担当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扛牢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现实需要。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辽宁样本,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手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精确度、实效性,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宁焕发出时代活力。

于天敏强调,要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作风改进、法治保障、宣传发动、基层基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效,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司法行政系统更大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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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涛表示,年初以来,阜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各项要求,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为突破口,创建“阜政通”基层治理体系,推广“逢六说事”等调解模式,全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阜新模式”。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建好用好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坚持创新第一动力、树立强基导向、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品牌建设,探索基层善治路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阜新力量。

当日下午,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强带领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市司法局局长先后来到阜蒙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张彪先进事迹展室、阜蒙县司法局阜新司法所、阜新镇皂力营子村评理说事点、新邱区司法局长营子司法所和新邱区长营子镇长营子村评理说事点参观。

市领导苏伟、李进辉、邵希默、刘彦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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