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09 浏览量:243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司法部2024年7月5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和辽宁省司法厅相关公告要求,现就阜新地区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8个县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条件地区。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阜新地区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8日期间,前往受理机关指定办理地点并按照有关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其他补正材料。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照片由司法部统一印制,不需要现场提交。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为确保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交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进行签字办理,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办理事宜
办理时间:7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丹阳街与八一路交汇路口北200米), 阜新市司法局(507室)。
咨询电话:0418-2915630
阜新市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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