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06 浏览量:99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立法科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推进绿色出行发展,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阜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业态,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具有方便、快捷、普及面广等特点,能有效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井喷式增长,出现了盲目投放、无序停放、安全隐患突出等诸多问题,逐渐演变为一种新型“城市病”。那么,如何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运行、有序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和市容秩序,是目前较为迫切解决的问题。从立法方面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系统、有效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目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存在的投放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规定(草案)》”十分必要。
二、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19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互联网+交通”的新业态进入我市,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车辆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诸多问题。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本《规定(草案)》。
三、主要内容
《阜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共7条。主要从管理体系、管理机制、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
一是明确立法目的。为了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推进绿色出行发展,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聚焦解决科学设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和停放管理等问题,为有效提升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必要的法规依据,力求制定一部简明适用、针对性强的“小快灵”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明确管理机体系。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明确管理机制。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种类比例;经营准入退出、运营企业备案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等方面。
四是明确管理要求。从车位施划、投放管理、日常管理等多层次、多角度明确管理要求,统筹人口流量、车辆流量等因素,科学确定新设点位,合理论证现有点位,动态管理,满足停车需要;实行智慧化管理,采取精准设定电子围栏、落锁结算等措施,助力提升管理效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当按照限额投放,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经营者约束责任,主要是对违反合同、不按规定停车等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未及时清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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