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专场)

日期: 2026-09-16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微报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f007f67ab8c377406db732c2087128f5.jpg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

阜新市司法局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协调单位、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始终紧扣全市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围绕规范行政决策、防范法治风险、规范执法行为、精准服务企业四项重点,持续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制度运行机制、升级涉企法治服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以精准、高效、有力的法治保障,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源头法治把控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规定,强化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链条。市司法局将合法性审核贯穿政策起草、修改、审议全过程,建立全程介入、全面审核、全域把关的闭环审核机制,重点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产业转型升级、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对各类政策文件开展全方位审查,从源头守住政策法治底线。

在审核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法定审核程序,严格工作标准和纪律要求,严禁部门以会签、内部会商、征求意见等简易程序替代法定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讨论”的工作要求。通过从严抓实源头法治审核,精准排查并整改政策文件存在的法律瑕疵、权限不符、程序缺失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制度性、系统性法治风险。全市各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精准性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以高质量制度供给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痛点难点问题,市司法局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持刚性监管守底线、柔性服务暖企心,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服务质效,着力构建公正透明、规范有序、利企便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行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报备制度,坚决杜绝无依据、无理由擅自开展涉企检查。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提振发展信心。

在落实柔性执法方面,严格落实省、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首违不罚、容错纠错等惠企政策,坚持教育优先、惩戒为辅,对企业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首次发生且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不予处罚,通过指导整改、普法教育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实现执法监管有力度、法治服务有温度,做到严管厚爱结合、监管服务并重。

全市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开展“扫码入企”检查1835次,实现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执法行为全程可监督、企业评价全程可反馈,企业对涉企执法服务满意度达到100%。通过优化执法流程、整合执法资源、严控执法频次,全市涉企检查数量同比下降32.75%,有效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扰企等问题,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专心创业。

下一步,阜新市司法局将持续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牵头职责,聚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监督、涉企法治服务等核心业务,补齐工作短板、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法治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运行行为、提升法治服务品质,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提问环节

问题一:

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阜新市在不断优化政策制定机制,强化政策合法性审核。请介绍市司法局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工作成效?

张庆铭: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阜新市司法局立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定职责,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主责主业,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效,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2年以来,我市出台《阜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创新建立“1单15项”工作流程、“十步工作法”。在全市推广经验,审核时限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审核效率提升约60%,有效提升制度供给效能。先后印发《阜新市行政合法性审核操作手册》 《阜新市行政合法性审核“十步工作法”操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工作规程,持续夯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基础。严格执行一卷一档管理,实现审核过程可查询、责任可追溯。2026年以来,共完成各类文件审核50件,其中市政府议题3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市政府会议纪要14件、框架协议2件、部门权责清单1件。

问题二:

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阜新市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推出“扫码入企”、严格检查计划管理、“执法+服务”等一系列务实举措,请介绍市司法局在为企业减负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实际成效?

陈佐铭: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市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定位,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从严做实涉企行政执法源头管控,切实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监管工作要求。

一是抓实检查计划源头刚性管控工作。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每年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经市司法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开展计划外检查;确需组织专项检查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程序。今年,市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同比下降12.7%。

二是全域推行“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统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工作原则。所有入企现场检查均需通过系统生成检查码,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检查必须主动亮码,企业可扫码核验检查主体、执法人员、检查事项等信息,同时在线对执法检查结果作出评价反馈,实现检查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三是创新推行“检查+普法+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践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理念,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普法教育、企业合规指导,纠正“只罚不教、以罚代管”等问题,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严格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优先采用劝导告诫、普法提示、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处置。今年以来,全市办理涉企免罚、减罚案件244件,减免罚款300余万元,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负担。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