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06 浏览量:405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省司法厅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春季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工作证申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和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申请办理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5.品行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二)申请办理公司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5.品行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为给申请人提供更大便利,切实减少跑动次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建议申请人网上办理审批事项,请申请人登录“阜新政务服务网” 依次点击统一事项服务-个人办事-服务部门-阜新市司法局,找到“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 ”“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事项,于4月11日至4月15日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扫描纸质材料生成PDF版)进行线上申请。
三、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公职律师:
申请材料: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近期两寸蓝底正装照片,1张贴在表内,1张用于制作证件使用;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个人简历”从接受高等教育开始填到至今,时间不能断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简历”部分需体现出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单位公函,扫描原件上传;单位公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函内容需包含:(1)申请原因;(2)明确说明申请人为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并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3)明确说明申请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4)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品行鉴定,以及是否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意见。
2.在外省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需将资格档案调入我市。
3.需提交纸质版近期两寸蓝底正装照片一张,制作工作证(照片后必须写明单位、姓名)。照片可采取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审批综合窗口(司法局)收。
4.为便于管理和制作相关证件,请申请人填写公职律师信息表,姓名(姓名中间一定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需用文本格式填写)、执业机构、资格证号要重点核对,填写完毕发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信息表名称以“单位+姓名+公职律师信息表”格式命名,邮箱地址:fxsfxzsp@163.com。
(二)公司律师:
申请材料:1.《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近期两寸蓝底正装照片,1张贴在表内,1张用于制作证件使用;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个人简历”从接受高等教育开始填到至今,时间不能断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简历”部分需体现出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及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单位公函,扫描原件上传;单位公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函内容需包含:(1)申请原因;(2)明确说明申请人为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3)明确说明申请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4)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品行鉴定,以及是否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意见。
2.在外省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需将资格档案调入我市。
3.需提交纸质版近期两寸蓝底正装照片一张,制作工作证(照片后必须写明单位、姓名)。照片可采取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审批综合窗口(司法局)收。
4.为便于管理和制作相关证件,请申请人填写公司律师信息表,姓名(姓名中间一定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需用文本格式填写)、执业机构、资格证号要重点核对。填写完毕发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信息表名称以“单位+姓名+公司律师信息表”格式命名,邮箱地址:fxsfxzsp@163.com。
(三)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需提交的材料及表格,请参照公职律师要求进行申报。
四、相关要求
1.审批登记表及律师信息表格式按照阜新市司法局模板填写。
2.申请人如已经在其他省执业尚未注销,须先办理注销后,再进行申报。
附件: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doc
4.2022年春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信息表.xls
(联系电话:2915630 6323226)
阜新市司法局
2022年4月6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sfj@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5号
辽ICP备202100087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3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915620 网站举报邮箱:fxssf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