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2 浏览量:237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率,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妇女联合会、市老龄委工作委员会等多家单位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利用电子屏幕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同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市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海报,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的浓厚氛围。
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宣传活动
细河区司法局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方式,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新邱区司法局在大岗村大集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人流量大的优势,设立固定“摊位”,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形式,开展“零距离”送法活动。
清河门区司法局在清河门站高速口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免费发放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和宣传册等方式,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并向来往车辆人员宣讲公共法律服务网络、“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免费法律服务申请渠道。
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了全市“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深入人心,为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及政策,让更多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的申请途径,使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了群众心里,有力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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