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9-24 浏览量:25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赖桂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其作为普法的基础工程来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但因地域的基础和差距,同时受种种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普法用法工作;二是加大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三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尤其是薄弱乡村、薄弱环节的普法工作;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文化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村村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评选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
市司法局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常态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我市公民人人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发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承担责任,依法办事。我们将重点协调履行普法规划,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法治教育实施的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发展
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运行、开展工作的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保证普法任务完成。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体制机制,紧紧抓住执法、司法、普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关键环节,以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为目标,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促进转型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要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挥我市的4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带动和影响效应,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利用农村集市、广场活动等形式,组织“送法下乡”、法律服务大集、法治宣传服务日等普法活动。宣传发放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图书和挂图,让90%以上的普法对象受到法治教育。三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四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他们深入农村,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五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普法宣传站、信息平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等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六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有关村务管理、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市民政局答复如下:
一是与市纪委配合,继续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和“六步工作法”,加强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工作。2015年8月中旬,与市纪检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阜新县和彰武县乡镇进行了抽查,查找不足,处理问题。
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3年全市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之后,我市行政村普遍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级事务的管理。我们拟定10月底举办一期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届时推广先进典型的成熟经验,促进村务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严格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纪律。2015年7月,省委书记李希就农村“贿选”问题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市提前做好全省第十二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市民政局和市委组织部组成了联合督查组,深入阜、彰两县进行调查了解,发现并查处了一些问题。8月和9月,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两个文件,对13起违法违纪的案例进行了通报。年底,我们还将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共同抓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重点打击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等不正当选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公证试点工作。在201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拟选取1—2个乡镇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公证试点工作,创新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建设模式,维护依法选举。
赖桂秋委员,您的提案对推动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有着十分重要和非常积极的意义。对于您对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关心和不辞辛苦的调研并形成提案,我们深表感谢,希望今后我们的工作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关心,我们决心和您一同努力,使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得到新发展,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我们的贡献。
阜新市司法局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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