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0-05-12 浏览量:1433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社会治安、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完善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置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移送。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建立案件快速查处机制,通过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信息化办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与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有关的紧急事项,要按照法定程序急事急办、应办尽办

二、严格控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调整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执行,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以及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和经市政府批准的检查计划外,原则上停止检查活动,确需检查的,应当经本级营商环境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在执法过程中推行“综合查一次”,以一次检查囊括多个执法领域的方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覆盖、集中执法、一步到位”。

三、努力创新涉企执法检查方式。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化执法,做到网上检查、不见面、保安全,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

四、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涉企执法检查,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不得限制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手段。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让企业和员工在具体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刚柔并济提升执法效果。对企业首次产生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企业整改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对因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企业,经申请后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从而缓解企业实际困难。要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把严格执法作为预防疫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手段,又要通过管理和执法为复工复产提供服务和保障,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六、切实提供执法保障。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并加强使用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制止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等行为。要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妨碍公务、抗拒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切实维护执法权威。要关心爱护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的保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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