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287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2021年度,阜新市司法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要求,紧紧围绕阜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阜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公领发〔2021〕2号)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8。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1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5条。对外制发文件9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3件,不公开6件,公开率为33.3%。本年度局部门网站新开设规划信息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归集展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的具体信息。同时,市司法局充分运用新媒体阵地,积极发挥“阜新司法行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2021年度发布信息249,内容涉及司法行政、通知公告、普法宣传、党史教育等方面,及时反映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活动和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予以公开1项,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不予公开1项,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申请人予以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全方位为群众及时完整提供公开信息。各科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在局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涉及内容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司法行政动态、政策法规等。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平台建设情况

市司法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一门式” “一站式”要求,规范互联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局网站主渠道作用,优化网站整体功能布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便民信息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整合,加强各类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三是健全网上服务能力水平,加大服务水平依托阜新政务服务网实现司法行政业务网上”“马上办”“一网通办四是做好局网站公开服务平台互动交流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有关政策,多渠道方便公众办事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予以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市司法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的督查和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基础台账,确保局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多是对于文件的简单转述,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片、图表等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刚刚起步,内容划分不明不细。

(二)整改情况

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年度工作要点,在2022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加强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确保信息质量。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充分利用“阜新司法行政政务”等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平台的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行工作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阜新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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