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多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463 来源: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发展能力,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司法局多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筑牢法治“屏障”。

审核编制涉企检查计划。审核编制我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以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了《阜新市2022年市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今年的涉企检查计划,涉及我市11个市(省)直部门,审核的103项执法检查事项中取消、合并43项,保留60项,精简率达到42%,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检查开始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检查过程中主动向被检查市场主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就检查的情况,及时向本机关提交客观、真实的书面检查报告,并在检查结束后15日内向市司法局备案检查实施情况,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强化计划执行跟踪问效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坚持每半年一调度一推进,全面掌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推进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的部门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检查计划落地见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从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通过“电话走访”、网络问卷等形式,主动与被检查市场主体对接,实地核验执法检查开展成效对于在实地核实中发现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有关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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