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7 浏览量:256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阜新市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写,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现将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8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92条。我局共对外制发文件10件,其中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件,依申请公开0件,不公开8件。通过文字的形式发布政策文件解读2件。同时,我局充分运用新媒体阵地,积极发挥“阜新司法行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2022年度共发布信息19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2022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司法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对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科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在局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按规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按照我局业务特点及用户使用习惯,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规范管理,通过“阜新司法行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媒体方便、快捷的优势,打造权威、及时、高效的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力度,避免表述错误及错链断链。

市司法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的督查和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基础台账,确保局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对我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展示的不够全面,对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到位。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公开形式以文字及图片为主,未能使用丰富、多元的表达形式对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贴近群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及工作水平,全面拓展我局政务公开领域,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方法,积极更新信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保证信息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阜新市司法局2022年未收缴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法律服务栏目。在门户网站法律服务专栏内定期发布“学法典”内容,向群众普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内容。在门户网站法治阜新专栏内设有法律服务地图,可以跳转到辽宁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详细信息。

(三)其他工作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作为阜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为阜新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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