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推进调查研究走深走实 实施“四轮驱动”提升司法行政质效

日期: 2024-01-16 浏览量:51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自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来,市司法局紧扣省、市部署要求,采取四项务实举措实施“四轮驱动”,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调查研究工作走深走实。

创新智慧赋能。为坚持智能化创新,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促进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市司法局主动协调市营商局为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分别配备了无人律所、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阜新司法所和新邱区司法局长营子司法所分别配备了法务助手,开启我市“智慧司法”新模式。截至目前,在全市重点小区等场所投放的7台“互联网无人律所”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25人次。

提升调解质效。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通知》等文件,拍摄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阜新实践为主题的宣传片,制作了“张彪调解工作模式”案例集和评理说事点案例集,并承办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现场会议。通过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加强调解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人民调解质效。2023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20665件。

启动服务机制。市司法局启动“三个一”服务机制,即“见一次面、解决一批难题、送一次服务”,成立4个督导组对两县五区开展全域督导,建立包县区包领域督导责任制,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整改方式,积极与各县区共同协商研究解决94个问题的整改举措,针对法治环境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等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出台具体措施45项,推出法治为民办实事任务13项,细化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7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推动问题解决。针对调解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欠缺专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等问题,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制度〉的通知》,指导县区充分利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023年初以来,共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通过视频调解系统参加省、市培训15次,参训9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我市人民调解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同时,制定印发《阜新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通过督导检查,加强81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将“张彪调解工作模式”与评理说事点建设深度融合。截至目前,收集信息线索8043条,解答法律咨询4902次,开展宣传教育3768余次,提供公证服务指引53件,提供法律援助指引1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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