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关于优化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审批流程的通告

日期: 2026-01-13 浏览量:75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及省司法厅有关规定,现将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7.申请人申请的执业事项还应符合《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规〔2021〕2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发通〔2018〕54号)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3.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4.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方式与时间

1.优化申请受理周期,司法鉴定人执业行政许可实施随时申请、即时受理、承诺时限内办结的工作模式。

审批流程为市司法局受理并进行初审,报省司法厅作出决定。

2.登录“阜新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集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操作流程,“阜新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司法鉴定人执业“一件事”。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下载申报材料,如实填报后,再将材料打印、盖章、制作PDF格式依次上传,完成申报。

三、申请材料

1.《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司法鉴定机构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应当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或退休证;

6.提交只在一家鉴定机构执业的声明;

7.岗前培训或面试考试合格证明;

8.提供一张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和执业机构,邮寄或现场交至阜新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用于制作证件。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需机打,公章、个人签字、日期等相关信息要件齐全,清晰规范。标明页号并制成PDF格式文件上传。

提供学历证书、相关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无犯罪记录、未被开除公职证明等材料原件。

(二)填表要求:

1、填报内容禁止涂改;

2、申请表内所有内容均应填写,如无此项情况填写“无”,禁止空白;

3、“主要学习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和“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按时间顺序依次填写,起止时间截止到月,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例如“2002.05-2006.07”;

4、登记表内所有签名均需本人手签;

5、身份证复印件为正反两面。需要上传的证书等材料均应上传封面及主要内容页(如封面、首页、主页、有登记内容页);

6、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应有该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三)司法鉴定人申请的执业事项不能超过机构的执业事项,每名鉴定人申请的执业事项不能超过两项,申请法医类和物证类(不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专业领域的,可以从事该专业领域的分领域一般不超过5个,申请声像资料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专业领域的分领域及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通过2025年面试考核的人员申请的执业事项不能超过面试考核通过的事项。

(四)通过2025年面试考核合格不能作为申请鉴定人准入的唯一依据,还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专业相关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未被开除公职证明等有关材料。

(五)申请法医临床类的应当为法医专业,或者参加过转岗培训,学历证明和相关经验证明一定要和申请的执业事项相关。

(六)填报《司法鉴定人执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阜新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邮箱:fxsfxzsp@163.com。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阜新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204室)。

联系电话:0418-2915630

 

附件:1.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doc

   2.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填表示范).pdf

   3.司法鉴定人执业信息统计表.xls


 

 

阜新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3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