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02 浏览量:18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田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差异化精准执法进一步优化阜新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创新构建‘规模+恶意’二维动态处罚机制,推行精准化执法”建议
您提出的针对小微企业实行“后果主导”容错处罚、针对大中型企业实行“恶意主导”严管重罚的思路,与我市近年来推行的包容审慎监管和差异化执法方向高度契合。
2021年,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并公布《阜新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首次规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初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涉及公安、教育、交通、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21个行政执法部门。2023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统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69项,督促各部门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柔性措施,在强化执法效能的同时,切实为企业“减负”,让监管执法更有“温度”。2025年,全年办理涉企减罚免罚案件549件,为企业减免罚款1040余万元。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阜新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提出积极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科学精准实施“分类查”。生态部门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将112家风险低、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对风险隐患企业强化精准监管。市卫健委推行卫生“在线智慧监督(洗消间安装视频监控)”和“分色管理(五色抹布)”等举措,极大提高监督效率和场所卫生状况标准化水平。市交通局建立货运企业信誉考核评价体系,对连续两年“AAA”级企业免予1年定期考核。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动态调整,持续完善“一基准、四清单”,确保裁量标准精细化、透明化。同时,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市一级重大行政处罚复核制度,严把法治关”建议
您提出的建立市一级重大行政处罚复核制度的建议,对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价值。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明确提出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要求,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坚决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坚决预防、纠正重大行政处罚违法和不适当行为。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细化明确备案范围,将“对公民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10万元以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依托现有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对重大涉企处罚案件实行实体与程序双重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同时,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对行政处罚的反馈意见,畅通企业申诉和纠错渠道,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关于您提出的“全流程完善听证、仲裁与诉讼环节,打造‘润滑式’市场营商环境”建议
您提出的优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推广“行政调解+仲裁确认”模式、建立涉企诉讼“绿色通道”等建议,与我市多元化解涉企纠纷的实践高度一致。
自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应用全省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此文本规范设计了《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书》等听证程序文书格式,能够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听证权利,从每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来看,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能够规范做到使用标准文书并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听证权利。制定出台《阜新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及行政执法监督案卷的归档内容,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性保障。同时,印发《阜新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将听证告知程序作为执法文书规范性的一项重要评查指标。
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方面,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要求,落实涉企服务举措,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等各环节“加速”“提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发展。出台《关于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围绕申请、受理、审理、监督全流程明确16项具体服务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专门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企业行政复议申请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2026年起将所有涉企复议案件受案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在企业集聚区域基层司法所设立代办点,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降低办事时间与人力成本。推行涉企案件柔性办理,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优先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的原则,积极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司法局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持续推进差异化精准执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纠治乱检查、乱处罚等问题,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二是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动态完善“一基准、四清单”,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精细化、差异化,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阜新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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