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6-01-11 浏览量:280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办[2014]13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政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2014]3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我局领导班子加大了机关规范化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对本局包括监所工作管理、律师工作管理、基层司法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审计等10余类项目进行公开、公示近50次,获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在司法行政机关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消除隔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运作机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局党组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狠抓落实。

    (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制订了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警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投身政务公开活动,为推行政务公开出主意、想办法。今年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提出的建议,对我局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局的政务公开制度。在推进政务公开中,我们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努力使推行政务公开与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便于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与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加强硬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局保障经费投入,完善政务公开的硬件建设,建设局域网;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立政务公示栏和公开栏,公开局机关及各科、室、处职责,以及法律援助处、公证处等对外窗口单位办事条件、程序方法等内容,此外,在公证律师管理科也设置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该科室的业务范围、条件、程序、承诺和监督制度;市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印制了大量办事指南等资料供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要,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4年,我局及时对局网页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动态向社会公开,对我局网页12个板块更新了信息100余条及一批工作图片。

    二、注重实效,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

    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结合本局实际,对包监所工作管理、律师工作管理、公证工作管理、基层司法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司法鉴定、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审计等12类50多项进行公开。按照对外方便群众办事、对内强化权力监督的指导思想,认真分析研究了公开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确定对外侧重办事过程、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开;对内侧重对人、财、物处置的公开,让干部清楚知道实情,了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情况。为此,我们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抓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公证处“两个窗口”的公开。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公证处是我局的窗口单位,每天接待前来办事和法律咨询的群众较多,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局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我们首先将这两个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象,把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方便当事人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印制了办事指南,让群众取阅,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另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同时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法律援助,已经加入我市“12345”服务热线,接听热线电话,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列表、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了直接公开。

    (二)抓人、财、物管理的公开。作为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我们把干警职工关注的人事、财务、物资管理作为另一个重点公开的内容。在人事管理方面,公开干部的录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内容的条件、程序及结果,让干警职工监督有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上级满意、群众高兴、局领导踏实。如今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干部的调转及任用等,我们都及时按程序作了公开,招聘人员方面实行网上公告、公开招聘、及时公示,切实增强了透明度。在财务管理方面,我们的财务预算及经费使用,如大额度开支按程序审批、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在局政务公示栏上公开,让干警职工了解政务的运作情况,方便干警监督。

(三)抓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公车使用问题一直是干警关注的热点。我局新修订了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局领导不得因私用车的,与普通干警一视同仁,一律由办公室安排非公务车辆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三、结合实际,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形式

    实行政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定的形式,以保证公开内容及时与群众见面。我们注意公开的形式与内容相适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对内和对外公开的形式进行。

    (一)对外公开。对外公开的形式包括: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市局的职能、机构设置、各科、室、处职责等内容。此外,对公证律师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等对外窗口单位也分别设置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本科(室、处)的业务范围、条件、程序、承诺和监督制度。二是编印“窗口工作指南”。将公证、法援等窗口单位有关对外公开的条文逐项印成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网络公开。今年我局抓住全国首个“12.4”宪法日契机,联合全市70个单位组织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我局提前将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信息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发布,国家司法考试等事项在网络上发布;对一些需要大力宣传、人人知晓的政务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二)内部公开。对内公开的形式包括:一是设立公示栏公开。在局一楼大厅和楼道设置“政务公示栏”。公开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组织人事、财务收支、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和审计等,使广大干部职工获取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二是召开会议公开。根据不同内容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局务会议、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公开。三是内部行文公开。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把一些重要的事项向下级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四是修订编印《规章制度汇编》。将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行政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等有关内容汇编成册,向下级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公开。

四、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本单位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定前应公开方案和议项,在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并作调整后公布执行。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情况通报会。每季度末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通报本季度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三是聘请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在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和离退休人员中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请他们检查和监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设置举报信箱。在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检举。举报信箱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开启,指定专人收集、登记、处理和归档。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反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群众的投诉、检举信件按程序处理。五是公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分别接受干警、职工及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检举。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和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六是加强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九是加强责任追究。对未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科(室、处)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使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该科(室、处)及其领导不能评先进、优秀,分管局领导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免职。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对信息公开工作消极抵制、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因素,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信息化建设、设置电子触摸屏等硬件建设方面与先进单位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加大推进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进一步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开创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执法为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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