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重强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日期: 2020-07-15 浏览量:305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工作任务: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具体指标:11月30日前,每个市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案量不少于1000件。各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成率100%,实现乡村全覆盖。

进展情况: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助力复产复工,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和优势。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各类人员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二是开展专项活动。精心筹划,继续做好“情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法律援助进军营”、“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等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服务的品牌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品牌效应,巩固和扩大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成果。三是畅通服务通道。建立以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服务面,乡(镇)司法所为法援工作站,村为法律援助联络点,扶贫档案联系卡为服务线的面、站、点、线立体结合的服务网络;坚持“互联网+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脱贫”的发展方向,推动开展联乡(镇)、联村(屯)信息化服务,引导贫困群体有效利用手机网络终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4件,接待法律援助事项咨询2120人次。

全力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作为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方案、制定政策、落实资金、沟通协调,多次深入实地督导调研。印发《阜新市司法局全面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实施方案 》和《关于全面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考核验收标准。严格落实“七个一”标准要求,统一制作下发标识牌和记录本,统一公示板、服务卡、图书角等样式、内容、材质、尺寸标准。二是村居全面覆盖。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实现“村民评理说事点”建成率100%,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同步启动、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同步运营,“居民评理说事点”。截至目前,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 624个,居民评理说事点187个,并全部开张营业,建成率达到100%;建成调解室101个,建成率达106%。通过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统一印制宣传挂图,下发张贴到全市各个镇街的村和社区大街小巷显要位置。目前,已建立起微信群 811个,设置信息员 9655名,已发放服务卡23万余份。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市级“以案定补 ”经费已落实,正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阜蒙县、彰武县由县财政为每个村(居)民评理说事员岗位每月拨付200元补助津贴,并将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彰武县设置125名专职调解员。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力量,特别是整合一村(居)一名法律顾问力量,解决 20万元经费保障,积极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

具体指标:各市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报送整改报告。

进展情况: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督察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辽宁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5月18日至21日,成立四个督察进行督察,全面了解开展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申报情况。督察结束后,形成了《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将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根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第一次督察考核问题清单,于7月7日至7月10日对两县五区、市政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等10家单位开展再次督察。近期,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召开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整改推进会,推动督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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