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0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持续巩固“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创建成果,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4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6255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697件。全市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收案15341件,同比下降8.65%,最大限度把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化解在源头、在诉前。
“一盘棋”统筹,推动“诉调对接”走深走实。阜新市司法局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强化与市法院协作配合,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召开联席会议,实现调解与审判优势互补。按照市县乡村“5321”标准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为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阵地作用,将强化源头化解、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作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向基层治理、公调诉调等领域延伸,各县(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均设立“张彪工作室”,充分发挥“张彪法律服务团队”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一股绳”推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并以“四级联调”为基础,把张彪法律服务团队和市、县调解专家团队引入四级平台,采用线上即时指导、线下巡回培训、线下巡回协助调解等方式,全面参与指导“诉调对接”案件调解工作,统筹联动化解矛盾。与市法院联合印发方案,开展“千人解万纷”工作,人民法院(法庭)与辖区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实现双向对接关系、“一所一法官”分包联络,今年共邀请法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指导140余次。同时,与市法院建立培训指导人民调解业务机制,市、县邀请法官联合开展培训18场次,有效提高基层发现、化解和处置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诉调对接”工作质效。
“一体化”服务,实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做到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隐患建立台账,研判预警,定期回访。依托“阜政通”平台,各县(区)人民法院分别向所在县区(乡镇)调解中心对接移交案件。2024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人民法院(含人民法庭)委托移送案件601件。完善“四所一庭”机制,年初以来,全市司法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动配合,共化解矛盾纠纷1084件,推动形成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信访问题联处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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