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阜新市司法局开展“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司法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司法局开展“十强十佳”民营企业
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支持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激励政策》,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及法律服务行业专业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帮助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以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为主要成员,组建“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组织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制定章程和重要制度、完善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梳理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查找企业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劳动用工、融资担保以及企业家人身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的意见建议,做到法律保护企业关口前移,建立起常态化的“法治体检”服务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责任单位:市局律师工作科
3.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组建普法讲师团,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普法志愿者通过法治讲座、座谈会等形式,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4.积极化解民营企业纠纷。推进律师调解工作,鼓励律师、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参与商事、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调处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5.开展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开辟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民营企业中的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困难职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即时办结服务,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6.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公证服务。开通“公证便民助企直通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积极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7.为解决企业商事纠纷提供快速仲裁服务。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仲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依法快立、快审”,缩减审理时间。对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民营企业申请的仲裁案件,优先受理,并依法缓、减、免交仲裁费用。
责任单位: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要充分发挥政策协调、统筹指导、督促推动作用,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调研和督促,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和企业反映法治层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用的措施和办法。要建立联系“十强十佳”民营企业制度,健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定期走访,帮助解决涉法问题。要加强监督问责,建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反馈制度,认真查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对落实情况滞后单位要求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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