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8 浏览量:687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司法局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相继印发《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阜新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针对公安、教育等21个领域325个事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公安、市场监督等单位运用《清单》对41300余例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推行多领域包容免罚,一方面可以有效减轻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负担,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柔性执法的“温度”;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政执法部门精准执法,通过有效监管帮助行政执法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让行政执法更有“尺度”,进一步实现依法规范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结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持续优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在推动实施《阜新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基础上,组织编制审核《阜新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二批)》,细化落实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便利、减轻负担,进一步为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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