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行政立法工作质效 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日期: 2022-10-25 浏览量:356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阜新市司法局聚焦行政立法工作职能,坚持立法服务改革需求、制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提高行政立法工作质效,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公开征集工作,为促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行政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市司法局严格落实《阜新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工作方案》,主动协调起草部门开展立法项目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制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中网格化管理模式的《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突出我市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行政立法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阜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创新“1单15项”工作模板,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审核各类文件214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65件,市政府会议纪要86件。

二、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市司法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全力组织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安排、时时督导,明确清理时限,对与国务院行政法规、辽宁省地方性法规和辽宁省政府规章的立、改、废情况不相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2020年以来,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386件,宣布失效或予以废止政府文件373件。

三、做好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公开征集工作。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连续性,市司法局按照《阜新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面向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征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市政府规章,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全力做好202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公开征集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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