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30 浏览量:125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张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建我市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司法局党组对此提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也是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研究并着力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强化统筹指导,不断完善联动机制,积极构建我市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阜新大地落地生根,为平安阜新、法治阜新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和省司法厅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目前,阜新市共有市、县人民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8个,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935个,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随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从“乡贤”、“村贤”、“两委班子成员”、律师、医生、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共选聘人民调解员3351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001人,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发展。
二是强化统筹指导,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制度〉的通知》,指导县区充分利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积极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参加省、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0期,累计培训调解员10000余人次。组建了由170名人民调解专家组成的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专家库”,统筹谋划开展“精准辅导”,营造一带多、多带一、团队帮带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印制宣传册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记录本”,让“张彪调解工作法”成为人民调解员的“掌中宝”,有效学习运用,收集编纂118篇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发至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学习,不断提升我市人民调解业务能力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全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重点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日排查、日报告”工作。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3071件,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完善联动机制,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市司法局在建立“庭所联动”“所所联动”机制基础上,联合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阜新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并构建以法官、民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司法所所长等五类主体为主,社会调解力量为辅的“5+X”调解队伍,同时将镇、村两级3425名基层调解员融入“全科网格”治理体系,进一步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我市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2023年以来,联合市法院开展“千人解万纷”活动,法院选派85名法官对接司法所参与指导调处化解辖区内乡镇矛盾纠纷案件194件。融合公安力量,做好“警调”对接工作,化解公安部门委托案件126件。同时,优化法律服务,将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有机融入到调解工作中,46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810个社区(村)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协议,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550余件次。85个司法所参与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件,通过“四所一庭”部门联动方式合力化解疑难纠纷302件。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同时积极推进司法所、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开展“张彪式人民调解员”培养工程,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并充分发挥评理说事点职能作用,广泛收集信息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我市人民调解质效,不断完善我市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阜新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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