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出台服务 “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措施

日期: 2021-04-16 浏览量:197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为切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支持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激励政策》市司法局出台七项服务“十强十佳”民营企业专项措施

一、组建十强十佳”专业法律服务团。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深入民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提出预防风险的意见建议,做到法律保护企业关口前移,建立起常态化的“法治体检”服务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三、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组建普法讲师团,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化解民营企业纠纷推进律师调解工作,鼓励律师、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参与商事、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调处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五、开展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开辟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民营企业中的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困难职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即时办结服务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有效公证服务开通“公证便民助企直通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积极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

七、为解决企业商事纠纷提供快速仲裁服务。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仲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依法快立、快审”,缩减审理时间。对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民营企业申请的仲裁案件,优先受理,并依法缓、减、免交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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