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6 浏览量:197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切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支持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激励政策》,市司法局出台七项服务“十强十佳”民营企业专项措施。
一、组建“十强十佳”专业法律服务团。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深入民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提出预防风险的意见建议,做到法律保护企业关口前移,建立起常态化的“法治体检”服务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三、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组建普法讲师团,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化解民营企业纠纷。推进律师调解工作,鼓励律师、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参与商事、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调处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五、开展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开辟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民营企业中的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困难职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即时办结服务,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公证服务。开通“公证便民助企直通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积极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
七、为解决企业商事纠纷提供快速仲裁服务。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仲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依法快立、快审”,缩减审理时间。对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民营企业申请的仲裁案件,优先受理,并依法缓、减、免交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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