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第一批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

日期: 2021-12-29 浏览量:339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司法局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日前,我市公布《阜新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明确了依法符合要求的325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首次规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初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涉及公安、教育、交通、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21个行政执法部门,内容包括企业登记变更、药品零售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方面。

制定实施《清单》是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包容免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明确免除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使行政相对人依法合规开展活动。同时明确,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等予以处罚。《清单》一方面有利于行政执法部门把握执法尺度,通过有效监管帮助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做到精准执法。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减轻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负担,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下一步,市司法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将持续跟踪《清单》实行情况,并进行定期评估,督促落地落实。同时,根据《清单》执行情况,适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行包容免罚模式,让行政相对人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阜新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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