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14 浏览量:95 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谭嘉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通知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经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逐级评选推荐、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县区司法局申报,经市司法局政治部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审核把关,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决定推荐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务欢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力、太平区孙家湾街道广厦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高彩霞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现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
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0418-2915613。
阜新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sfj@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5号 辽ICP备202100087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3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915620 网站举报邮箱:fxssfj@126.com